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等規定,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起草了《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現將《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歡迎各界人士以信函、傳真、電話、郵件等電子或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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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2年12月9日
聯系單位: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電子郵箱:153848190@qq.com
聯系人:陶杰,聯系電話:6774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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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2.《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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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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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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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級各部門,各管委會,區屬國有重點企業,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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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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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
發包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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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行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系指本行政區域內,按照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中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的范圍但未達到必須招標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包括上述范圍內的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具體標準為: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不含)以下的;
(二)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不含)以下的;
(三)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不含)以下的;
上述(一)、(二)、(三)項屬于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的項目適用于本辦法;屬于財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項目,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執行。達到必須進行招標范圍和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項目法人不得肢解為限下項目規避招標。
?第三條 項目法人作為發包人對項目發包承擔主體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
發包人不得擅自拆分項目肢解發包,違規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違反程序發包。發包人不得同意服務商違反相關規定的轉包、掛靠、分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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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發包方式
第四條?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況(一)、(二)、(三)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由發包人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自主選擇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或者競爭性比選、公開比價、隨機抽取、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發包方式擇優確定承包商并承擔相應主體責任。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勘察、設計、監理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的項目。
(三)重要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以下的項目。
第五條??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下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法人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廉潔和集體決策的原則制定本單位限下項目發包管理內控制度,自行組織發包并承擔相應主體責任。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法人在重慶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按照《重慶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本辦法第四條第(一)、(二)、(三)項符合標準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或者競爭性比選、隨機抽取、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發包方式的項目應當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第七條 具備條件的同類限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可以打捆公開招標。具備條件的限下項目施工,可以打捆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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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邀請招標
第八條 邀請招標是由發包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于3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承包商或供應商的方式。
邀請招標的項目,由發包人持項目審批、核準文件及經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邀請文件到重慶市江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登記,辦理進場事宜。
邀請文件中應當明確是否繳納投標保證金,若需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則投標人應按時提交投標保證金至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最高限價的2%。
第九條?采取邀請招標的由發包人或代理機構主持,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包人向邀請單位發出邀請書,自邀請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時間不得少于20日。若發包人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須在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發布,發布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的,須相應延后投標截止時間。
(二)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專家應從重慶市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根據發包人編制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并編制評標報告。
(三)發包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中標結果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發包人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并在中標通知發出30日內與中標單位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按規定予以公示。未按要求簽訂合同的取消中選資格,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項目由備選承包商替補或由發包人重新招標。
(四)發包人將邀請招標情況報告送區住建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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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競爭性比選
第十條?競爭性比選指發包人按照比選文件要求進行綜合比較,以選擇最優承包商的方法。由發包人持項目審批、核準文件及經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競爭性比選文件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登記,辦理進場事宜。
比選文件中應當明確是否繳納投標保證金,若需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則有意愿的承包商應按時提交投標保證金至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最高限價的2%。
第十一條?競爭性比選由發包人或代理機構主持,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包人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開競爭性比選文件,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包括質疑答疑時間)。
?(二)發包人成立評選小組,評選小組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專家應從重慶市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根據發包人編制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并編制評標報告。
(三)評選小組按照比選文件的規定,從符合資格的比選對象中確定中選人,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可同時確定第二、第三替補中選人,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不得確定替補中選人。中選結果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發包人向中選承包商發出中選通知,并在中選通知發出30日內與中選承包商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按規定予以公示。未按要求簽訂合同的取消中選資格,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項目由備選承包商替補或重新比選。?
(四)發包人將競爭性比選情況報告送區住建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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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開比價
第十二條?公開比價指發包人按照比價文件要求選擇最低價承包商的方法。由發包人持項目審批、核準文件及經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公開比價文件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登記,辦理進場事宜。
比價文件中應當明確是否繳納投標保證金,若需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則有意愿的承包商應按時提交投標保證金至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最高限價的2%。
第十三條?公開比價由發包人或代理機構主持,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包人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開比價文件,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包括質疑答疑時間)。
???(二)發包人成立評選小組,評選小組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專家應從重慶市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根據發包人編制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并編制評標報告。
???(三)評選小組按照比價文件的規定,從符合資格的比價對象中,以報價最低價為第一中選候選人,報價次低的成為第二中選候選人,依次類推,報價相同的按抽簽原則確定。比價截止時間止比價人少于3個的、經評選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比價的或其它特殊情況的將重新比價。
???(四)中選結果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發包人向中選承包商發出中選通知,并在中選通知發出30日內與中選承包商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按規定予以公示。未按要求簽訂合同的取消中選資格,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項目由備選承包商替補或重新比價。?
???(五)發包人將公開比價情況報告送區住建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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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隨機抽取
????第十四條??隨機抽選指發包人使用現場隨機抽選方式,在符合條件的報名服務商中隨機抽取1家作為中選人,確定服務的方式,公告中確定的價格即為合同價格。
第十五條??采取隨機抽取的由發包人或代理機構主持,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包人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開抽取文件,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包括質疑答疑時間)。
(二)意向承包商按抽取文件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遞交報名文件,發包人或代理機構查驗保證金繳納情況,投標保證金繳納順序號即為意向承包商報名序號。
(三)發包人委派一名代表作為抽取人,抽取人佩戴現場提供的手套并采取遮光方式(佩戴一次性遮光眼罩,原地旋轉3圈以示全盲狀態),從抽取箱中抽取乒乓球,當報名承包商大于10家時,則在所有報名承包商中隨機抽取10家進行資格審查;當報名承包商小于等于10家時,則對所有報名承包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四)若只有1家資格審查合格的則直接確定為中選人,若有2家及以上資格審查合格的,則在合格的報名承包商中按照上述抽取方式從抽取箱中抽取一個乒乓球,該乒乓球上編號對應的備選承包商即為中選人,若報名承包商少于10家且資格審查均不合格則此次隨機抽取視為流標,若報名承包商大于10家,且第一輪抽取的10家單位資質審查均不合格,則按照上述方式在剩余承包商中進行第二輪抽取,循環到至少有1家資格審查合格為止,如全部不合格則視為流標。
(六)中選結果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北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發包人向中選承包商發出中選通知,并在中選通知發出30日內與中選承包商依法簽訂書面合同,按規定予以公示。未按要求簽訂合同的取消中選資格,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項目進行重新抽取。
(七)發包人將隨機抽取情況報告送區住建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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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
第十六條 競爭性談判是指發包人與多家供應商(不少3 家) 進行談判,最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的方式。競爭性談判的基本程序及流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競爭性磋商是指發包人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進行磋商,磋商小組評審后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的磋商程序及流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發包人將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情況報告送區住建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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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相關要求
?第十九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制,項目法人應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投資管理、確保合同履行,對項目合同變更承擔主體責任。具體要求按照《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合同變更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項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結合項目建設、投資規模等要求,建立專職機構、專業人員等管理組織,并對工程投資、進度、質量、安全和穩定負總責和首要責任,加強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嚴禁工程轉包、違法分包、資質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項目在規定的投資范圍內,保質、保量、按期建成投用,切實提高投資效益。具體要求按照《重慶市政府投資項目法人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江北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管理的工作要求》“六不準兩加強”的工作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項目基本信息、合同信息、建設動態、資金使用信息等應當在公共資源交易網等媒體依法公開,并在項目所在地鎮(街道)、村(社區)的政務村務公開欄上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項目法人要主動向項目所在地鎮(街道)、村(社區)通報項目情況,接受當地群眾監督。村(社區)要成立由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民代表等組成的義務監督小組,加強項目實施的日常監督。
第二十二條?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活動,區住房城鄉建委負責對本行業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活動實施監督并查處違法行為,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交易場地建設管理、有關交易系統的運行使用。項目法人對限下項目發包活動及合同履行承擔主體責任。
第二十三條?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的異議及投訴,參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在重慶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的發包活動,按《重慶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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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規定項目適用《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綠色通道管理暫行辦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列入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守信激勵對象名單(以下稱紅名單)的承包商,并享有紅名單主體規定的激勵措施。
第二十五條?招標投標行政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交易中心、項目法人等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理;發現違紀違法線索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權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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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備案表
2、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情況落實表
3、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基本信息表
4、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中選確認表
5、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結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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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備案表
項目名稱 及項目代碼 | |||
建設地址 | |||
項目法人 | 聯系人 及電話 | ||
批準文件及文號 | |||
項目概況 | |||
發包項目名稱 | |||
發包人 | 負責人 及電話 | ||
最高限價 | ?????萬元 | ||
發包方式 | 邀請招標□??????競爭性比選□ ?????公開比價□??????隨機抽取□?? 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 | ||
發包類別 | 勘察□??設計□ ?施工□ ??監理□ ??設備材料□???總承包人□ ?其他□ | ||
發包范圍 | |||
邀請單位名單 | |||
發包標段劃分 | 劃分標段□ ????????????????????不劃分標段□ | ||
采用的評標辦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綜合評估法□???比價□???隨機抽取□?? 談判磋商□? | ||
????本發包項目按“重慶市江北區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比選□ ?公開比價□ ?隨機抽取□???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我單位將依法依規開展發包活動,并承擔相應主體責任,接受貴委監督管理。 ? ??????項目法人(蓋章) ?????????????? 2022年 ?月 ?日 | |||
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意見 ? 同意□ ???????????????不同意□ ? 其他意見: ????????????????????????????????????????????????????簽字: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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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情況落實表
項目名稱 | ||
項目業主 | ||
送審時間 | ||
發包方式 | ||
項 目 情 況 | 項目前期審批 手續辦理情況 | |
資金落實情況 | ||
審 查 意 見 | 區發改委 | |
區財政局 |
備注:項目情況欄由送審單位填報,并提供相關資金安排證明材料復印件。
附件3
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基本信息表
項目名稱 | |||
項目業主 | |||
項目批準文件 | |||
行業主管部門 | 監督人員 | ||
公告發布媒介 | |||
文件發布媒介 | |||
答疑補遺發布媒介 | |||
? 信息公開主體(蓋章) ? ? 年 ??月 ??日 ? |
附件4
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中選確認表
項目名稱: ????????????????????????????????????????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招標結果 | 中選承包商 | 授權委托人簽字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中選人 | |||||
(備選) |
發包人: ????????????????????????監督人: ????????????????????????記錄人: ??
附件5
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結果公示表
(公示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蓋章) | ||||
經辦人 | 聯系電話 | |||
項目名稱 | ||||
工程地址 | ||||
項目批準文號 | ||||
項目編號 | 中標價(萬元) | |||
專業類別 | 工程范圍 | |||
承包商資格要求 | ||||
中選承包商 | 資質類別/等級 | |||
工商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
工商注冊地址 | 股東信息 | |||
開標地點 | ||||
行業主管部門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備注:開標結果發包人報區住建委備案后,在江北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http://cqjbjyzx.gov.cn/)、江北區政府網(http://www.inqbic.com/)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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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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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
的起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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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方式,規范發承包各方行為,確保限額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公開、公平、公正選擇承包商和供應商,進一步優化我區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營商環境,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等規定,以及區委巡察組對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委擬定《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依據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規范性文件。上位規范性文件應當注明發文機關、公文標題、字號及發文時間。
依據的上位法主要為:《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依據的上位規范性文件主要為:2019年11月1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2022年2月10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
二、文件制定過程
(一)起草單位: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征求意見情況(包括征求意見對象、方式、反饋的主要意見建議及采納情況等)。
該暫行辦法在起草過程中,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征求意見,包括召開部門、平臺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座談會、會商討論等方式。征求意見部門包括:區發改委(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區教委、區國資委、區衛健委、區財政局、區交易中心,港城發展中心等;征求意見公司包括:區城建集團、區城開集團、區商圈建設公司等、江北建工集團公司等;征求意見第三方機構包括:同致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重慶工程管理公司等。
反饋意見情況:區發改委(區公管局)反饋了書面意見,主要為在辦法中的直接確定承包單位的條款無法律依據;邀請比選等方式存在影響項目發包公平性的可能;以及項目相關信息需要在鎮、街層面進行公開等意見,在辦法中均進行了采納并予以添加和修改相關內容。
三、文件主要內容
(一)對規范性文件的主要內容、重要制度設計進行簡要描述。
本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發包方式、有關要求、附則等共九個大方面,共計二十六條。對限額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方式及相關流程和要求進行了明確細化,對發包人、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明確。
(二)重點闡述是否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定。
??本暫行辦法未新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行政收費內容。
(三)重點闡述規范性文件與上位法或者上位規范性文件不
一致的內容(特別是創設性規定),并說明理由。
本暫行辦法主要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在上述文件規定基礎上進行了細化,主要是將上述文件規定的發包方式、流程、要求、責任等進行了規范和細化,無創設性規定。
(四)就同一事項已有規范性文件進行規定的,應當說明原有文件的規定和現有文件的聯系、區別及效力適用。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14號);《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2〕5號)是對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的宏觀指導,包括了各個行業涉及各個部門責任和義務,但沒有各個行業的實施細則,本辦法主要是對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進行了規范,形成了相關實施細則,適用于江北區限額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
四、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暫無其他說明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牽頭起草單位聯系人姓名:陶杰 、職務:建筑業管理科負責人,聯系電話:67742154/1363831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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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蓋章)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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